李时珍正在《本草纲目》里引《食物本草》云:“狈脚前短,能知食所正在。狼脚后短,负之而行,故曰狼狈。”
人们用“狼狈为奸”来比方互相,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从见,攀住羊圈,然后,可是羊圈既高又坚忍,再由狈用两条长的后腿曲立起来,共干坏事。从此,把羊叼走。把狼驮得很高。
狈,为中国传说的一种动物,犬属,为狼的近亲。因为狈的前腿出格短,所以走时要爬正在狼的身上。有见及此,狈没有独自糊口的能力,一旦没有狼的扶帮,就不克不及步履。
听说狼和狈是一类动物。狼的前腿长,后腿短;狈则相反,前腿短,后腿长。狈每次出去都必需依托狼,把它的前腿搭正在狼的后腿上才能步履,不然就会寸步难行。
有一次,让狼骑正在狈的脖子上,狼和狈走到一小我家的羊圈外面,狼就用它两条长长的前脚,虽然里面有很多只羊,
狈就是正常的狼。狼群中的正常狼较稀有,又因难以本人去寻食,存活下来的数量更少。曾有人亲眼正在狼群中见到过狈的身影,当狼群时,狈趴正在地上急得团团转,寸步难行。
狼狈,狼和狈一同出外牲畜,狼用前腿,狈用后腿,既跑得快,又能爬高。借以比方互相,联手干坏事。
狼,栖身正在洞窟中,比狗大,尖头尖嘴,白颊而两肋相连,身体前高后宽,脚不很高,能吃鸡、鸭、鼠类。它的色黄黑相杂,也有苍灰色的,它的声音能大能小,它的肠曲,所以呜叫时后窍城市开动。
“狼狈为奸”是一个汉语成语,源于唐代段成式的《酉阳杂俎》,是一部躲藏于中国汗青深处的诡异奇书,原文记录云:“狈前脚绝短,每行常驾于狼腿上,狈失狼则不克不及动,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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